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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自动续费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话题登上热搜,引起不少消费者的关注。大家认为,当前各种软件会员服务为生活提供了各种服务,愿意为之付费,当然,有时服务到期后,大家对服务的需求可能需要重新考虑,但是因为忘记关闭会员服务的“自动续费”功能,导致“被动”成为会员,这体验实在不好……这一情况有望得到治理,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施行,要求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针对此类情况,电子商务法规定,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比如,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要求的“显著方式”,一般包括使用粗体字、黑体字、彩色字体等。特别是,2022年5月1日,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

然而,一些手机应用的经营者,选择用格式条款进行说明,恰恰是采取了“最不显著”的提醒方式,使消费者落入了陷阱。比如,有的订购会员的系统界面上,有很小的一行字:“到期后自动续费,可随时取消”,并且已被默认勾选。用户不仔细看,根本不会注意到那行字。等到发现时,已经“被默认勾选”了。至于一些App“免费试用”后自动高价续费,更是一种隐形欺诈行为。可见,无论是“默认勾选”自动续费,还是“免费试用”后自动高价续费,违反了市场交易最基本、最重要的诚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均已涉嫌违法。

🖥(撰稿:瞿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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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升级发布暴雨橙色预警部分地区将有短时强降水💓
      2024/10/30   来自介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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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舒静柔LV7大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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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婵策LV0大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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