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担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包括以下两类:一是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和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二是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本案中,水库属于禁止公众进入的水利工程设施,非向公众提供服务或以公众为对象进行商业性经营的场所。水库的管理人也非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不属于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范围。在水库管理人已经采取合理的安全提示和防护措施,他人擅自进入造成自身损害,应当自担风险和损失。
👷(撰稿:甘娥兴)“萝卜快跑”来了,酒业无人零售距离爆发还有多远?
2025/02/01庞艺初🕉
运河十年蝶变,焕发蓬勃生机
2025/02/01荣君洁⚨
执行海外维和任务,不仅面对环境的恶劣,还要面对安全的威胁
2025/02/01虞功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青海省六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5/02/01裴以学👪
宇电:AI-8x88系列8路测量及控制仪表
2025/02/01嵇子江🐐
足协杯第五轮战罢南京城市再扮“中超杀手”
2025/01/31史文露➔
安徽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梁言顺任安徽省委书记
2025/01/31狄寒雨➊
国内水下养鱼、水上发电!全球首座风渔融合浮式平台投产
2025/01/31封固谦q
《史记里的中国》:与正值历史青春期的古人相遇
2025/01/30夏侯茜有s
国家管网集团西气东输公司技术技能人才综合实训基地建成使用
2025/01/30赵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