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担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包括以下两类:一是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和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二是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本案中,水库属于禁止公众进入的水利工程设施,非向公众提供服务或以公众为对象进行商业性经营的场所。水库的管理人也非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不属于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范围。在水库管理人已经采取合理的安全提示和防护措施,他人擅自进入造成自身损害,应当自担风险和损失。
🤶(撰稿:谢敬荣)【图集】江苏苏州街道冷清 全市按下“暂停键”
2024/12/17赫连彬心🧠
人民网三评“饭圈外溢”之一:跨界造乱为害不浅
2024/12/17堵仪保🕉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三大看点
2024/12/17毛育娅🗂
活力青海|一湖碧水的“诚意”
2024/12/17寇河君♓
王一博发现天然香
2024/12/17徐离贤莎👹
让“韧性”和“智慧”融入城市基因
2024/12/16郭悦振😕
美股三大指数集体收跌,科技股多数下挫
2024/12/16谢荣克♪
除了业绩超预期,海信视像年报和一季报还有哪些不为人知的变化?
2024/12/16柯琼艺z
“哆啦A梦”巡回特展全球首站在香港开幕
2024/12/15章福斌q
助力构建新时代军队政治工作学理论体系(新书评介)
2024/12/15荀淑会🆑